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,对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、残疾或烧烫伤提供保障。
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、残疾或烧烫伤的,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,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。
某公司为了向其员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,了解到我公司团体人身意外险可承保工作和生活中的多种意外,故为其员工购买了该款产品,为其员工的出行提供了很好的保险保障。
按照保监会的规定,未成年的被保险人,所有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总和、身故时所有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总和,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。